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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届“飞天奖”“星光奖”评选工作启动!

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主办、中国电视艺术委员会承办的2022—2023年度中国广播电视大奖·第34届中国电视剧“飞天奖”评选工作即将开始,请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参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在中央电视台或各地卫视频道播出的电视剧,以及在全国性重点视频网站首播的电视剧和网络剧。

表彰名额共20个,其中优秀电视剧奖16个,优秀导演奖、优秀编剧奖、优秀男演员奖、优秀女演员奖各1个。

(一)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文化思想,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唱响主旋律、提倡多样化、传播正能量,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讲好中国故事,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反映时代新气象,讴歌人民新创造。

(三)强化精品意识,坚持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相统一,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

(一)在线.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飞天奖评审评奖平台”()进行机构注册。该平台是“飞天奖”唯一官方报名渠道。

申报单位从“飞天奖”评审评奖平台导出带有二维码的正式《参评剧目推荐表》,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由申报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局,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政治工作部宣传局,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直有关单位作为初审单位,须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严格把关,做好初审和推荐工作。

申报单位再次登录“飞天奖”评审评奖平台,在“我的申报”中上传经初审单位签字盖章的《参评剧目推荐表》,并提交申报。提交成功则在线报名完成,所填报内容不能再作修改。

申报单位按照本通知第六条“参评材料要求”汇总完整规范的纸质版、电子版参评材料,以邮寄方式报送至“飞天奖”评委会办公室。

1.《参评剧目推荐表》正式表格(带二维码)的完整盖章原件扫描件1份,采用pdf格式。

为宣传和推广“飞天奖”评选成果,中国电视艺术委员会对参评剧目有媒体展播权,并可制成电子音像制品和书籍,用于非商业性的推介、观摩和研讨交流活动。参评剧目的申报单位盖章视为对此条款的认可。

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主办、中国电视艺术委员会承办的2022—2023年度中国广播电视大奖·中国广播电视节目奖(第28届全国电视文艺“星光奖”)评选工作即将开始,请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参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电视综艺节目、电视戏曲节目、电视纪录片、电视文艺栏目、少儿电视节目、电视动画节目。

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在中央电视台或地方电视台播出的上述各类电视节目。

(一)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文化思想,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评选工作分为初评、复评、终评三个阶段:初评工作由初评单位负责组织,复评和终评工作由“星光奖”评委会办公室负责组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电影频道节目中心,中国教育电视台为“星光奖”初评单位。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初评入选作品数额各为15个。

3.制作单位参评“电视文艺栏目”须准确填写《第28届全国电视文艺“星光奖”参评栏目推荐表》(见附件2),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制作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向初评单位选送3期节目的播出版完整视频和相关参评材料。参评栏目开播一年以上(时间计算至2023年12月31日),方可参加“电视文艺栏目”的评选。选送的3期节目播出时间须在本通知规定的评选范围内。

1.各初评单位应按照评选范围和评选要求对征集到的参评作品进行审核,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开展初评评审工作,并严格按照规定数额报送初评入选作品。

(三)在线.各初评单位须确定一名管理员,联系“星光奖”评委会办公室(电线)申请报名专用账号。

2.管理员凭专用账号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星光奖评审评奖平台”()在2024年3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填报初评入选作品信息,上传电子版材料;在“初评结果管理”中,填写管理员有效联系方式,上传加盖初评单位公章和骑缝章的初评工作报告。填报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完整。

在线填报完成后,各初评单位应按照本通知第九条“参评材料报送要求”汇总本单位初评入选作品完整规范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两者内容应完全一致,并于2024年4月3日前邮寄以上材料至“星光奖”评委会办公室。

2.初评入选作品《推荐表》盖章原件1份,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各省局报送的节(栏)目,由省局负责人签字,加盖局公章;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和中国教育电视台报送的节(栏)目,由台负责人签字,加盖台公章;电影频道节目中心报送的节(栏)目,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3.初评入选作品的导演阐述、节目介绍、播出情况及社会反响、完整的片头片尾字幕表等文字材料各1份,用A4纸打印,加盖初评单位公章和骑缝章。

2.初评入选作品的视频文件汇总:采用mp4格式,编码方式为H264,分辨率不超过1920*1080,视频文件的大小原则上每小时不超过1.5G。文件名称请命名为:“《作品名称》—参评类别”。3.预告片或宣传片: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采用mp4格式,编码方式为H264,分辨率不超过1920*1080。文件名称请命名为:“《作品名称》—预告片或宣传片”。

4.海报和剧照:海报限2张(横版、竖版各1张);剧照限5张。海报和剧照均采用jpg或png格式,单张图片大小应大于1M。

(2)请初评单位为每部初评入选作品单独建立电子文件夹,文件夹内需包含所有电子版材料,文件夹名称请命名为:“《作品名称》—参评类别—初评单位”。

为宣传和推广“星光奖”评选成果,中国电视艺术委员会对初评入选作品有媒体展播权,并可将上述作品制成电子音像制品和书籍,用于非商业性的推介、观摩和研讨交流活动。初评入选作品的制作单位盖章视为对此条款的认可。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2号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中国电视艺术委员会“星光奖”评委会办公室邮政编码:100866